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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权利,你用好了么?[转贴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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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权利,你用好了么?[转贴]

性权利,你用好了么?[转贴]

学者林艺,一直是以敢言著称,近日其提及了8项关于性权利的观点:性平等权、性教育权、性表达权、性保护权、性健康权、性拒绝权、性隐私权、性缓压权。他表示,即使是没有婚姻生活的青年人,也应重视并享有这8项权利。其认为“性权利不仅是婚内夫妻性生活的权利,更涉及到生理、心理和社会生活中的诸多方面。但在不同的成长阶段,和不同的生活环境下,人们有着不同的性权利。”
案例一:
“我可以对性说不吗?”
懵懵懂懂中,在广西大学读大三的爱菁谈恋爱了,随着与男友越来越熟悉,约会时,男友的手开始不安分起来,进而向爱菁提出性要求。
从小母亲给爱菁的性教育就是:苹果不熟时,别吃,不然那种苦涩或会影响今后一辈子的甘甜。加之,爱菁觉得自己心理层面上,还没有准备好走入那一步。
由此,爱菁多次拒绝了男友“进一步”的要求,仅限于亲吻及爱抚,但沮丧的男友为此经常与之生闷气。爱菁有点迷惑:到底是要听妈妈的,还是男友的?
解读:
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事,当然有拒绝的权利!
作为一个成年人,对性完全可以表达出自己的“不”。你可以拒绝引诱、胁迫,拒绝任何给你的身心带来不适的行为。
甚至你可以拒绝与不合适不喜欢的人同处一室,拒绝与之进一步交往,拒绝他(她)邀你喝咖啡泡吧的企图,乃至拒绝与之观赏A片。
不爽,以致影响心情,你就有权拒绝。这,是你的权利。
案例二:
感觉不对,直说无妨
每回过性生活,时间、地点、方式,基本是由丈夫说了算,他想做就做,想留着体力熬夜看足球直播或玩网络游戏,就不管不顾地“歇菜”,有时,明明是一些很怪异的性行为,碍于维护丈夫的自尊,Mimi却不敢言述,这让她很难受,但实在找不出说得出口的理由来,与丈夫就此进行沟通。
解读:
男女平等,也包含着性平等,包括性行为、性角色的平等,乃至性表达的平等。
作为女性,你有权利穿性感的衣服,有权利展示自己傲人的线条与优雅的形态。
遇到自己爱慕的人,女性同样有表达爱意的权利,“我喜欢你,我爱你”不是男人的专利。
性爱中,女人也有权表达出性感受,不管是好还是不好的,不适合不愉悦的性行为,男女都应及时表达出自己的观点。
案例三:
不戴套不洗澡,就不做爱?
阿雪的丈夫,是个生性懒散,且生活自理能力很差的独生子,他能几天不洗澡,不刷牙就上床就寝。阿雪有时忍无可忍,于是向丈夫提出:若你不刷牙,别吻我;若你不洗澡,别上床挨着我;若你嫌戴安全套麻烦,请别想做爱时缠着我。
解读 :
诸多妇女得妇科病,就源自性伴侣自身的不卫生,将病菌带入了脆弱的女性的身体内。甚至有些男性,嫌戴安全套麻烦或不舒服,做爱时往往采用失败率很高的体外排精方式,造成女性意外怀孕的身心伤害。
讲究卫生,健康性爱,这无可厚非。
性健康权,是中国女性日常所忽视的,这个方面,甚至影响了不少女性一生的性福与健康。
案例四:
我可以手淫么?
单身的孤寂,工作沉重的压力,使得莉莉喜欢上手淫,她甚至在洗澡时借助着花洒,都能展开性幻想。过后,却又带着深深的堕落感与罪恶感。但手淫带来的短时间的身心放松,却又使得她欲罢不能。
解读 :
每个人都有借助着各种手段,在不妨碍别人,不干扰别人,不侵害他人权益的情况下,找寻压力释放方式,比如手淫。
作为一名成年人,长期的性压抑,积聚的性能量,需要及时释放及宣泄,这是确保身心健康的途径。只要你觉得快乐,又不违背伦理及公德,完全可以按自己可接受的方式,找寻属于自己的生命质量与欢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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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人对性事一直持回避态度,但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又无法避免地要接触。
我认为于其回避不如正确的认识,因此特转贴此帖。



[ 本帖最后由 按摸一棍 于 2009-4-1 14:24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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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是专家,看到"专家"两字就心烦,没事吃饱了撑的,回复是为金币,不为别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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