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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租女友过春节发生一夜情 女方欲多收千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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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租女友过春节发生一夜情 女方欲多收千元

  21日,天涯重庆社区上,一个帖子讲述一男子春节租女友回家蒙父母,结果双方没把持住,发生了一次性关系,回到重庆结账时,女方提出为此多收1000元。

  记者联系上发帖人“LEELI2005”。她说,她是当事男子王军(化名)的朋友。王军今年30岁,老家在四川巴中,大学毕业后一直在重庆从事汽车销售工作。父母早已下了“催婚令”。春节前一周,他在网上发帖租女友回家过年,日租300元。

  经过网上聊天了解,王军最后选定自称24岁、某广告公司的陈琳琳(化名)。两人签了一份协议,王军保证不做陈琳琳不愿意的事,如果牵手、拥抱超过10次,均得另外支付100元。年三十,两人来到王军老家。第3天,两人在舅舅家留宿,被安排到同一个房间。当晚,两人发生了一次性关系。第4天,两人回到重庆,结算时,陈琳琳要他多付1000元,因为两人发生了关系。王军傻了眼,“如果付了,不就成了性交易吗?”“LEELI2005”透露,两人为此已产生纠纷,至今还没解决。对此,重庆华立律师事务所陈艇律师认为,两人发生性关系后,陈琳琳以此索要费用,就涉嫌卖淫了。(重庆晚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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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帖述评:现在春节前这类事情很多很多了,这提醒男女双方都要注意事前约定,当然约定是不能违法的。

[ 本帖最后由 cjch777 于 2010-2-26 10:05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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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年头太乱了,什么怪事都能发生。另外一方面,都是钱引起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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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觉得也要付钱,双方本来就是交易性的关系,只是后来在协议的基础上,有了进一步的服务而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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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年头剩男的问题是个大问题 啊,我也是个剩男。。怎么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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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女的也不是什么好鸟,是你丫自愿得还想要钱,省省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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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女友本来就是挺奇怪的一件事,这女的服务内容挺周到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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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正常。。这个费用这么低。当然得从其他的地方搞回来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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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觉得正常啊。你套的是租用的钱。现在使用的当然应该多掏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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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哈 直接说租个小姐包天不就得了!妈的 !卖就卖了还装什么逼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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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是多元化的,发生这么个事情不奇怪。曝光的和不曝光的事多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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